一、组织领导
1.学院药学专业拔尖实验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拔尖班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2.拔尖班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拔尖实验班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考核工作。
二、综合考核方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提问,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兴趣、未来发展定位、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每生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1)根据考官指令开始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内容包括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兴趣爱好、参与科研项目(如SRDP或者竞赛类等)等。
(2)专业综合素质考核: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兴趣、未来发展定位、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由面试试题和专家提问二种形式组成。面试题目由考核小组在考核前拟定,考生现场口头作答,考核过程不超过7分钟。
三、考核安排
9月5日(周四)上午8:30,地点:医药学院地质馆221会议室
四、成绩公布
2024年9月6日之前,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取结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0.3+面试成绩(百分制)×0.7,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注:已修课程不包括体育类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二级制及五级制类课程)
五、公示及报送:
最终选拔确定的药学拔尖人才培养名单在医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大二学年秋季学期入选学生正式按照药学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案进行学习。
六、成绩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smp.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王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82032113;wangqingjuan@ouc.edu.cn。
七、本方案由医药学院药学专业拔尖实验班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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