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的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00701 | 药物化学 | 29 | 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
100702 | 药剂学 | 3 | |
100703 | 生药学 | 1 |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3 |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8 | |
100706 | 药理学 | 9 | |
086002 | 制药工程 | 40 |
|
105500 | 药学 | 60 |
|
注:
1.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100701药物化学和086002制药工程专业各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个,不占用以上招生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于2023年3月23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学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要求详见海大研招网,除学校要求上报的材料外,学院不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学院各个专业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每生复试时间(含考生自我介绍和外国语水平测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是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1.每位考生准备2分左右的自我介绍并现场陈述,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科研及社会实践经历等。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相关课程的基础知识点和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未来科研潜力等。采用从题库随机抽取必答题及专家现场提问两种方式进行考核。
3.外国语水平测试(考察学生的专业英语阅读理解以及翻译能力)题目采用从题库随机抽取,现场考核。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以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2. 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六、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说明:
1.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的专业,若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但未被报考专业录取,可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申请调整至该一级学科其他生源不足的专业。
2. 制药工程、药学硕士各个专业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 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5. 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6.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smp.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联系人:王老师,邮箱:wangqingjuan@ouc.edu.cn,电话:0532-8203190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八、本方案由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方式0532-82031901,wangqingjuan@ouc.edu.cn或zoujing@ouc.edu.cn。
联系人:王老师/邹老师
医药学院
2023年3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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