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综合面试、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
(三)学院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四)疫情防控组织管理。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遵循“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期间防疫物资的储备、人员管理、各类场所的防疫管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全日制招生计划 |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
100701 | 药物化学 | 16 | 0 |
100702 | 药剂学 | 3 | 0 |
100703 | 生药学 | 6 | 0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5 | 0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8 | 0 |
100706 | 药理学 | 7 | 0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制药工程) | 6 | 4 |
注明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综合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面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进行,主系统为腾讯会议,备用系统为(钉钉)。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二)综合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内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未达到外语条件的普通招考生将增加基础外语水平测试内容(对专业英语阅读及翻译的能力考核)。
2.专业能力考核。
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二)材料审核。
1.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2.专家组审核。从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多方面审核,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全日制“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入综合面试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每位导师2021年度招生计划的3倍(且每位博导名下最多不能超过4个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源与环境专业综合评分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4月10日前,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三)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测试。
学院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准备工作监督检查表》逐一检查落实,并组织面试组进行内部演练。综合面试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性能测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综合面试。
学院采取“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组织综合面试。
1. 进入综合面试考生通过身份验证后,先进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必答题以及外语水平的考核(考生从题库中分别抽取后作答);
2. 考生进行PPT汇报10分钟,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背景,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及今后研究设想等。
3. 专家组就学生科研背景现场考核并提出问题,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
(六)体检。
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综合面试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即为录取总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0.86+外国语考核成绩×0.14(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导师2021年度的招生计划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公布
综合面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smp.ouc.edu.cn/main.htm)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王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82031901,wangqingjuan@ouc.edu.cn。
七、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相关通知。
八、本方案由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82031901,联系人:王老师
医药学院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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