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2022年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人,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交流。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预期2022年9月1日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专业不限。

留学人员取得的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4.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者优先。

主要学生干部指: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团委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及宣传部部长、副部长,校院(系)两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5.原则上要求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5月23日—6月5日)

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工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p.xatu.edu.cn/,注册个人账号后在系统中进行应聘报名,报名通道于2022年5月23日开放。

(二)资格初审(2022年6月6日—6月8日)

学校根据工作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学校会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参加后续招聘程序,未通过者不予通知。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三)现场审核确认(2022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中共党员及入党时间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

3.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公章(非必须);

5.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非必须)。

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考核及录取资格。

(四)选聘考核(2021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通过初审的应聘者,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

面试:通过笔试考核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

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根据通知时间,统一前往学校指定的三级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合格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

体检、考察或心理测试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时间待定)

学校根据体检、考察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录用

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后续入职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未按期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我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人员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并通报至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3.应聘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个人参加选聘考核程序的,视为放弃此次应聘。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导致选聘考核无法按计划进行,在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变更时间安排和考核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73093

人:胡老师任老师

党委学工部人事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