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同时也是山东省最大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学校(科学院)于2017年5月由齐鲁工业大学和山东省科学院整合组建而成。新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汇聚山东省优质科教资源,实行校院合一的管理体制,打造科教融合优势特色,是山东省新型工业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领域的重要力量。
学校(科学院)现有长清、彩石、历城、历下、千佛山、菏泽6个校区,在济南、青岛、济宁、临沂、菏泽等地设有研究机构,主校区在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学校(科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万余人。设26个教学单位,16家创新研究机构。共有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艺术、翻译、金融等8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9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医学和艺术学等8个门类,化学、工程、材料科学三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学术机构排名前1%。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相关网站(http://rsc.qlu.edu.cn/,http://www.sdas.org)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各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校(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校(院)将于12月初在校(院)相关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3)本人签名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单位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序号1至序号32岗位的聘用人员为招聘单位事业编制正式职工,其余岗位的聘用人员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06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