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6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和未启动考核程序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接收简历的邮箱:cztgizhaopin2014@163.com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9月1日9:00-2019年12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9月1日9:00-2019年12月31日20:00。
(二)网上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三)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告(http://www.cztgi.edu.cn)或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学院领导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该院领导秘书岗位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院领导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与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二)考核程序
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
1、面试方式将在开考前5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研究能力等,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成绩为最终的总成绩;
4、启动考核程序的岗位招考工作,自启动考核程序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6072
接收简历的邮箱:cztgizhaopin2014@163.com
联系人:汤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察部门:0519-86336073
联系人:赵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025-83236075。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