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奖励在科研活动中勤奋进取、成果显著和在专业实践中取得创新成果的研究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现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0级4年制博士研究生和2021级3年制硕士研究生。参评名额分配见下表:
培养类型 | 班级 | 总人数 | 名额分配 |
硕士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115 | 46 |
学术学位研究生 | 73 | 29 | |
博士 | 药学一级学科 生物与医药 | 52 | 16 |
二、参评条件
(一)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优异;或具备较强实践创新能力,成果优异。具体参评条件详见《医药学院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细则》(附件1)和《医药学院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细则》(附件2)。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
1.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者其他保留学籍情况;
2.处于学校纪律处分期限内尚未解除。
三、工作流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22日 (星期五) | 各班根据《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参评基础学籍库》核对学生参评信息,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评的学生,请3月22日17:00前向学院报送信息。 |
3月26日 (星期二)前 | 1.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申请,申请人填报《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情况统计表》(附件3)《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或《医药学院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附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中文文章封皮、目录、首页;英文首页和检索页并标明影响因子;以及《评定细则》(附件1和2)中涉及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2.班级负责人参照《医药学院研究生评定细则》(附件1和2)中规定的成果计算方法对参评同学的成果进行计算和排序。 3.3月26日前各班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3)《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或《医药学院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学院地质馆123房间,电子版材料请邮件发送至zoujing@ouc.edu.cn。 |
4月3日 (星期三)前 | 学院进行成绩核对、评审,公布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
4月7日 (星期日) | 学院组织答辩(暂定安排,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
4月8日 (星期一) | 公布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方式:李老师,82031901,lixiang@ouc.edu.cn。
医药学院
2024年3月21日
医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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