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医药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想时间:2024-03-21

各位研究生:

为奖励在科研活动中勤奋进取、成果显著和在专业实践中取得创新成果的研究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现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04年制博士研究生和20213年制硕士研究生。参评名额分配见下表:

培养类型

班级

总人数

名额分配

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

115

46

学术学位研究生

73

29

博士

药学一级学科

生物与医药

52

16

   二、参评条件

(一)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优异;或具备较强实践创新能力,成果优异。具体参评条件详见《医药学院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细则》(附件1)和《医药学院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细则》(附件2)。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

 1.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者其他保留学籍情况;

 2.处于学校纪律处分期限内尚未解除。

   三、工作流程

时间

工作内容

322

(星期五)

各班根据《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参评基础学籍库》核对学生参评信息,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评的学生,请32217:00前向学院报送信息。

326

(星期二)前

1.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出申请,申请人填报《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情况统计表》(附件3)《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或《医药学院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附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中文文章封皮、目录、首页;英文首页和检索页并标明影响因子;以及《评定细则》(附件1和2)中涉及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2.班级负责人参照《医药学院研究生评定细则》(附件1和2)中规定的成果计算方法对参评同学的成果进行计算和排序。

3.326日前各班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3)《医药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或《医药学院研究生实践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及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学院地质馆123房间电子版材料请邮件发送至zoujing@ouc.edu.cn

4月3

(星期三)前

学院进行成绩核对、评审,公布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4月7

(星期日)

学院组织答辩(暂定安排,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48

(星期一)

公布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方式:李老师,82031901,lixiang@ouc.edu.cn

 

医药学院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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